黄庄乡石楼村“托牛所”模式发展养牛产业开展“三变”改革促进农户与集体双增收

黄庄乡石楼村辖17个自然村,12个村民组,总人口387户1313人、总面积10.4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171.4亩,林地面积5750亩。石楼村具有丰富的饲草资源,养牛具有天然优势,全村现有养牛户65户,存栏肉牛146头。今年以来,在“三变改革”、“土地流转”及“牛十条”等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该村三委班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石楼村搞起了“托牛所”模式发展养牛产业开展“三变”改革作为致富奔康的新路径,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更加有力的产业支撑,为农村“三变”改革注入新活力。

一、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培训会、群众座谈会、开展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省、市、县发展养牛产业与“三变”改革的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宣传发展养牛产业与开展“三变”改革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加快乡村振兴的目有意义,宣传县委、县政府《嵩县支持养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牛十条”)、《嵩县加快土地流转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托牛所”发展养牛产业开展“三变”改革发展模式,充分调动农户养牛积极性,形成了以“托牛所”模式发展养牛产业开展“三变”改革的共识。

(二)积极投入建设。达成共识后,石楼村三委班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等不靠,自筹资金15万元,于5月底,建成“托牛所”两个600平方米,协调县农业银行为11个农户放发贷款110万元,新购肉牛68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购牛7头,统一“退村入所”集中托管代养。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计划二期再建设“托牛所”两个1200平方米,引导约30户养牛户“退村入所”集中托管代养肉牛200头以上。目标到2022年底,全村“退村入所”养牛户达到40户以上,集中托管代养肉牛达到300头以上。

二、经营管理模式

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采取“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托牛所+养牛户”经营管理模式,带动全村发展养牛产业。明确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托牛所”管理员及养牛户职责分工,确保通过“托牛所”模式发展养牛产业实现村集体与养牛户“双增收”。

(一)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职责。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为农户托管代养的肉牛提供“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配种、统一销售、统一购买保险、统一申报补贴”等“六统一服务”。负责选派养牛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牛馆”担任“托牛所”饲养管理员,管理员工资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的办法于每月月底发放,月基本工资1500元,按月发放,绩效奖励根据饲养管理员养牛成绩计算奖金数额于每年的12月底一次性发放。

(二)“托牛所”饲养管理员职责。负责做好托管代养肉牛的饲喂、圈舍打扫、成本控制、疫病防控等。要确保每头基础母牛年饲养成本控制在5800元以下,产犊率控制在75%以上,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完成以上三个指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养殖纯收益的2%给予饲养管理员绩效奖励。

(三)养牛户职责。做到“三到场”,即:贷款到场、买牛到场、卖牛到场,“三知道”,即:知道分红模式、知道贷款还款、知道买牛卖牛,“三及时”即:配合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时更换借据、及时偿还利息、及时偿还贷。

三、利益联结机制

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养牛户签订《托管代养协议》,农户以牛入股,双方按照市场价对入所肉牛进行合理估价(新购进牛直接按购进价),一个周期后(一年)所得纯利润(包括母牛增值、新生犊牛销售和补贴资金,扣除饲草饲料、人工水电、疫病防治、政策性保险、冻精配种等一切开支),村集体与农户按2:8分红。

四、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依托农行肉牛专项贷款政策,村集体积极对接农行,为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信用贷款,贷款到位后,养牛户按贷款总额的10%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交纳还款基金和风险金,一个贷款周期后(一年),养牛户配合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按时到农行更换贷款借据,款项成本和利息暂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代为偿还,三年后双方算清总账,由养牛户负责还清贷款及利息。

(二)保险保障。统一为进入“托牛所”的肉牛购买政策性保险和特色保险,保费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垫付。肉牛基础母牛(18月龄以上)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保额8000元/头,保费320元/头,省、县财政分别承担25%、45%,农户承担30%;育肥牛特色保险政策,保额6000元/头,保费300元/头,市、县财政分别承担25%、45%,农户承担30%。

(三)技术保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乡村兽医签订兽医服务协议,约定随叫随到,确保做到牛小病有人看,出现疑难杂症,由县技术团队及时跟进支持。同时定期邀请县专业技术人员到“托牛所”开展技术指导工作,为养牛产业发展提供适时技术服务,确保头头健康养殖,头头见到效益。

五、效益分析

预计全村“托牛所”模式发展养牛产业正常运转后,托管代养肉牛达到300头以上,每头牛可得净利润4000元以上,年可实现总收益120万元以上,按照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养牛户2:8分红比例计算,村集体年可分红24万元,养牛户年可分红96万元(户均2.4万元)。

(一)养殖成本。每头基础母牛年饲养成本6000元,其中:饲草饲料成本4500元,疫病防治成本200元,人工及水电成本600元,购买保险成本100元,贷款利息成本600元。300头基础母牛年饲养总成本为6000×300=180万元。

(二)销售收入。每头基础母牛每个可收入12500元,其中:一头基础母牛每年新增一头犊牛,犊牛6个月后销售,每头犊牛销售收入11000元,每头基础母牛每年奖补1000元,每头犊牛每年奖补500元。300头基础母牛按80%产犊率计算年可销售犊牛240头,年总销售收入可达12500×240=300万元。

(三)纯收益。300-180=120万元。

通过大力推广“托牛所”模式,黄庄乡石楼村群众养牛积极性空前高涨,预计到2022年底,全村养牛户数将由原来的65户增加到150户以上,牛饲养总量将由原来的146头发展到500头以上,那真是“一人一头牛致富不用愁,一户三头牛小康有奔头”。

六、经验总结

(一)石楼村以“托牛所”模式发展养牛产业,充分发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作用,破解养殖用地、环保、饲草饲料、疫病防控、补贴资金、信贷资金等难题。

(二)按照每头购牛成本1.5万元,每年每头母牛可产一头犊牛可卖1万元,除饲喂、人员管理、疫病防控、保险等费用,每头牛净利在4000元左右,按照村集体与农户约定2:8分红比例,农户增收3000元(投资回报率20%),村集体增收1000元,实现了村集体、养牛户“双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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