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县扎实落实市委151工作举措,深入推进“三变”改革,坚持“资金项目化、项目资产化、产业特色化”工作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农村“三变”改革与土地流转、资源、资产盘活有效结合,探索出“三变”+土地流转、“三变”+两闲四荒盘活利用模式。如马店镇张村村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统一经营;小界乡卫凹村、底张乡庙沟村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对外出租;涧口乡上陶峪村利用老学校及周边废弃的荒沟、荒滩,建设溪上·陶峪民宿,发展乡村旅游;赵村镇土桥村利用荒沟发展休闲旅游产业;陈吴乡禄北村利用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冷链物流产业,既有效盘活了资源,也增加了集体和群众收入,“三变”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典型案例印发,请各乡(镇)相互学习借鉴,抓好落实提升,探索出更多的经验亮点、示范标杆,推动全县“三变”改革工作扎实推进、落地见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马店镇张村村。聚焦土地统一流转、发展富民产业“小切口”,坚持资金项目化、项目资产化、产业特色化工作原则,对现有1100余亩耕地进行流转,目前已流转900亩,形成了以水稻种植、火龙果种植、水产养殖等主导产业,带动发展亲子体验、休闲垂钓等新型业态,实现了资源盘活、群众参与、集体和入股群众双增收的良好局面。一是盘活闲置资源。将全村1100亩耕地流转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统一管理,形成了水稻种植规模化,村集体经济每年可获取收益30万元。二是发动群众入股。发动群众入股到到水稻和水产养殖项目中,共筹集股金100余万元。三是用好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各类财政资金300余万,建设了水稻基地、火龙果基地、冷库,每年获得保底收益15万元。四是完善收益分配制度。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确定采用“433”的收益分配办法,即群众分红40%、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分红30%、洛水稻香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分红30%,实现户均增收300—500元,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以上。
小界乡卫凹村,以“三变”改革为契机,以盘活资源为基础,以土地流转为抓手,确定“三统增三金”的发展思路,实现强村富民。一是统一流转,增加集体租金收入。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以500元/亩租金收益形式加入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统一整理,2288亩土地以550元/亩/年的价格统一转包给新型经营主体,增加村集体收入11.4万。二是统一管理,增加群众薪金收入。组织长期在村的300名剩余劳动力,成立劳务合作社,免费进行烟叶、玉米、苹果、红薯、中药材等高效种植对口培训,统一向经营主体推荐,取得双赢,群众务工收入年人均达4000元以上。三是统一规划,增加管理金收入。股份经济合作社把集中流转的土地按烟叶、玉米、苹果、红薯、中药材等种植基地进行连片规划,收取管理费30元/亩,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6.86万元。
东宋镇,以“三变”改革牵引,实施土地全域流转。8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1.2万亩土地用于示范区项目建设,土地流转率达到80%以上。聚力产业发展。“瑞香红”苹果盛果期亩产6000斤,均价按每斤5元核算,亩均效益可达3万元以上。群众务工增收。项目可吸纳1000余名55-65岁农村劳动力人均年增收2万元;可培训老果农500余人成为果园管理员,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集体经济壮大。8个村集体土地和流转量差的租金年收益115万元。在盛果期每年按照总收入1%提取服务管理费用,村均新增收入40万元以上。
涧口乡上陶峪村,聚焦两闲四荒利用“做文章”,利用闲置的老学校及周边废弃的荒沟、荒滩建设溪上·陶峪民宿项目,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了“资源活、环境美、群众富、产业兴”。一是盘活了资源。村集体利用闲置的学校和废弃的老四合院以及神灵涧沿河100亩林地等闲置土地入股,由企业建设民宿和露营基地,实现了“资源”变“资产”。二是改善了环境。拆除危旧房屋和残垣断壁建设成停车场,打造系列景观水系,提升了乡村运营的品位和档次。三是带动了增收。带动沿线35户农家乐活起来、火起来,民宿中心项目年净收益的6%归村集体(保底每年不低于3万元),村集体收取停车费和露营周边的摊位费,带动增收作用十分明显。四是助推了发展。该项目运营业态多,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可作为神灵寨景区提升和桃花岭开发、抽水蓄能电站工业旅游的功能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