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应急管理局持序推进非煤矿山复工复产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做好矿山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近日,洛宁县应急管理局科学谋划、多措并举,持序推进非煤矿山复工复产。

  抓隐患排查,确保符合复工条件。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系统、各环节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整治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

  抓监管执法,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或者不能到岗履职、未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矿山主要生产系统和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的,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抓指导服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召开矿山企业座谈会,深入了解各企业现状、发展方向和困难,提出意见建议。结合“专家会诊”工作,聘请专家,深入矿山进行指导检查,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环节的疑难杂症,助力矿山企业的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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