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洛阳市红领巾校外活动基地申报活动报名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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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红领巾校外活动基地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基地对少年儿童的教育引导作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旗帜鲜明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共青团洛阳市委、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少工委拟联合开展第四批洛阳市红领巾校外活动基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宗旨

通过创建和命名一批红领巾校外活动基地,不断推进我市构建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进程,有效整合校外教育资源,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拓展少先队员校外素质锻炼阵地,开展少先队实践教育,帮助少先队员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类型

参照教育部、教育厅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课程方案及《关于构建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少先队活动课指导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申报创建洛阳市红领巾校外活动基地分类如下:

(一)传承红色基因类。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遗址等资源单位。

(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类。包括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素质教育基地等资源单位。

(三)祖国美好河山类。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自然景区、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等资源单位。

(四)社会建设成就类。包括重点项目、城乡发展、教科文卫建设成就及各类建设成就展览等资源单位。

(五)现代科技发展类。包括科技馆、科学院、实验室、研究院、展览馆、天文馆、航空航天馆等资源单位。

(六)综合实践体验类。包括各类大型及特色工业厂矿、农林渔牧场所、国防军营、商业中心等资源单位。

三、申报条件

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证照齐全;已运营半年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具有一次性接待50人以上的服务能力,有丰富的少先队教育内容和规范的少先队标志标识,有比较成熟的宣传资料,有熟悉少先队教育相关知识的讲解员、安全负责人员。

2.有不少于200平米的活动场所;有围绕少先队教育和基地自身特色主题教育的必要配套设施,能坚持常年开放,坚持寒暑假、节假日为少先队员提供服务;有在市少工委备案的校外辅导员(参加过省、市、县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负责落实基地的少先队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

3.活动场所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规定要求。

4.能够免费或低价向少年儿童开放。为少先队员开展校外活动提供便利,每年主动开展不少于1000人次的公益活动。

5.具有较强的少先队校外活动策划能力,配齐管理人员、活动策划人员、讲解员、食宿管理员和服务人员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年初制定合理的年度工作计划,设置科学的活动(课程)体系,年终有总结,并建立基地活动工作台账。

四、申报办法

各级少工委、少先队组织推荐,或各相关社会团体(组织)自行申报。市少工委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计划于9月开展实地评审工作,经实地评审符合条件的,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予以命名挂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创建洛阳市红领巾校外活动基地是拓展少年儿童课外活动空间,促进其全面发展的有效举措,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象直观、各具特色的实践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了解家乡、热爱洛阳。各级少工委、少先队组织要认真筛选、推荐,切实做好创建申报工作。

(二)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各申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洛阳市红领巾校外活动基地汇总表、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场地租赁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消防验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提交主要人员证明材料(辅导员、讲解员、安全负责人员身份证、学历、培训等相关材料)、红领巾校外活动基地运行制度、往期活动相关资料(已开展的活动图片、视频资料)各一份,于9月1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市少工委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创建申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王琪璇 陈 伟  

联系电话:0379-63209605

电子邮箱:lyssgw@163.com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0号(总工会大楼304室)

 

附件:洛阳市红领巾校外活动基地汇总表+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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