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

2017-02-08
洛阳日报

 
    
   “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事件”又称作““二·二八大屠杀",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事件中,台湾各地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镇压屠杀台湾民众、逮捕及枪决台湾士绅、知识分子。其中包括民众与政府的冲突、军警镇压平民、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攻击,以及台湾士绅遭军警捕杀等等情事。这次事件造成大量台湾民众伤亡,然而数字众说纷纭,各方统计的死亡人数,由数百人、数千人、一万余人,至数万人不等。
   
    1947年2月27日,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天马茶房前使用暴力手段查缉私烟造成民众一死一伤,成为事件导火线。隔天市民前往行政长官公署前广场示威请愿,但遭公署卫兵开枪扫射,使原先的请愿运动转变成为反抗政府行动。部分台籍民众开始攻击外省人,之后台湾各地发生军民冲突,政府出动军警开枪镇压,造成许多死伤。学生和地方组织开始维持区域治安;部分地区则有民众要求接收武器、组织民兵进行武装抗争。地方人士组成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试图与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协商谈判,自此各地冲突逐渐平息,但陈仪暗中要求国民政府自中国大陆调派军队增援。军队于3月8日抵达台湾后,在各地展开武力镇压屠杀,造成大量民众死亡和失踪。往后政府更实施清乡,许多士绅、知识分子与民众遭到逮捕或枪决。
   
    重要节点:
   
    1947年2月28日,台北市民通告罢市,示威请愿,占领台湾广播电台。台湾各地闻讯纷纷响应,拿起武器反对国民党腐败统治。“二·二八”事件爆发。
   
    1947年3月3日,社会各界代表组成“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与当局协商解决问题。
   
    1947年3月8日,中共中央通过其在陕北的电台发表广播,表示支持台湾人民的反抗斗争。
   
    1947年3月8日,国民党当局从大陆调来两个步兵师和一个宪兵团分别在基隆、高雄登陆,开始大肆镇压群众。
   
    1947年3月10日,蒋介石发表处理“二·二八”事件的谈话,陈仪宣布解散“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也遭逮捕杀害。
   
    1947年3月17日,白崇禧在台湾发表处理“二·二八”事件的意见。
   
    1947年3月25日,国民党政府宣布“二·二八”事件已经解决。后闭口不提。
   
    1995年4月7日,台湾当局公布“二·二八”事件受难者的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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